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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操纵国是指一个国家人为地操控汇率,使它显得相对地低,令其出口价看似便宜,或会引起进口贸易伙伴批评它为汇率操纵国。由于产品较便宜,人们喜欢它的产品并减少购买本土产品。这将导致入口国就业流失。操纵国则牺牲别国利益而为本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及享受较高的国内生产总值。

  汇率调整属一国主权范畴,但操纵汇率却为IMF和WTO明确禁止。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一再指控中国“操纵汇率”,认为应该对中国采取反补贴措施。其中,美国国会一些议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法案,如汇率报复法案、中国货币法案和美国贸易权行使法案。在此我们分析中美之间发生的关于中国是否操纵汇率并构成反补贴要件,以正视听。 所以对操纵汇率的界定,一方面因为汇率制度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另一方面因为汇率问题也是一个金融问题,而不是贸易问题,所以应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管辖。

  汇率操纵国主要是美国的说辞,具体来说是由美国财政部认定的。其法律依据是「1988年汇率和国际经济政策协调法」(Exchange Rate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Policy Coordination Act of 1988)

  美国财政部每半年会向国会提交一份外汇报告(国际经济和外汇政策报告书),然后通过国会发表。一旦某国被认定为「汇率操纵国」,国会会通过决议对该国实行惩罚性措施,例如「惩罚性关税」等。法理根据为为美国1974通商法第310条(即美国综合通商竞争力法Omnibus Foreign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第1302(a))。

汇率操纵国

  这个「汇率操纵国」怎么确定,是由美国财政部确定的。

  美国方面对「不正当操纵汇率」的定义为:

  1)对美贸易盈余超过一年200亿美元

  2)经常项目盈余占到GDP 3%

  3)通过汇率干预买入的外汇超过GDP的2%

  达到这三个条件即认定为「汇率操纵国」

  首先被认定为「汇率操纵国」,一定是有下面这个特征,

  对美贸易大国利用对本国汇率的不正当干预,导致本币利率对美元汇率对本国贸易有利,而从对美贸易中获取非正当利益。

  上面这句话的三个关键词就是汇率操纵的界限,汇率操纵国需符合这三个条件才会被美国监视或者认定。

  1)对美国贸易额巨大(出超)

  2)对本国汇率实行不正当干预

  3)从对美贸易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另外,这条法律并不是为了针对中国。韩国,台湾,和中国都曾被认定为汇率操纵国。

  曾经被认定为汇率操纵国的国家和地区一览:

  1988年,韩国 一次

  1988年,1992年,台湾 两次

  1992年-1994年,中国大陆 五次

  在1994年WTO成立后,美国政府停止了对「汇率操纵国」的认定。理由为:认定他国为汇率操纵国使美国有保护主义倾向,与WTO宗旨相违背,即上述310条与WTO相违背。

  另外,美国在2016年4月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监视国家・地区列表」,即有操纵外汇可能的国家和地区,法理根据为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即TPA,该法案为TPP所协定的条款之一。

  包括以下5国,

  中国,符合条件1 条件2

  德国,符合条件1 条件2

  日本,符合条件1 条件2

  韩国,符合条件1 条件2

  台湾,符合条件3

  罗姆尼,特朗普都声称过上台后要将中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只是竞选口号而已,因为「汇率操纵国」的定义是明确的(上述三个条件),而且美国政府一直在执行这个政策,如果中国符合三个条件早就被认定为汇率操纵国了,根本不用特朗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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