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王春英表示,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对于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影响,王春英表示,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开盘价格,也称为开盘价格,是一种货币在每个交易日的首次交易价格。世界上大多数金融交易所都采用最大交易量原则来确定开盘价。
在外汇中,外汇的汇率对投资者们来说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外汇的收益和损失。一般谈到基本汇率可能很多人都懂,那么,对于外汇交易系统中的双向汇率和交叉汇率大家是否又了解呢?今天就给大家介绍这方面知识。
外汇交易市场中,在某个交易日开市之后,一种货币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叫做开盘价又叫做开市价。成交额最大原则是大多数金融交易所采用的开盘定价原则。收盘价与开盘价相对,是在一天的交易结束时,某种货币的在最后一笔交易中的成交价格。在市场交易中,如果出现当日没有成交的情况,那么成交价就选用最近一次的成交价格。收盘价对于投资者意义重大,它是当日行情的标准,也是下一个交易日开盘价的依据,是一般行情分析选取的分析依据。
外汇保证金交易,又称合约现货外汇交易、按金交易。投资者和专业从事外汇买卖的金融公司在进行外汇交易时,首先签订委托买卖外汇的合同,交易金额不需要全部缴纳,只需要缴付一定比率的交易保证金,这个比率一般不超过10%。在保证金缴纳的情况下,外汇交易额按照一定融资倍数买卖10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外汇。